管理制度

华侨茶业发展研究基金会人事管理制度

来源: []  发布时间: 2014-03-24  字体大小:



  

一、    为加强本会人事管理,合理开发利用人力资源,激发进取精神,增强内部活力,提高队伍素质据基金会章程特制定本制度。

二、    本基金会工作人员,除应执行国家相关法律、法令、法规外,依本制度管理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聘用

三、    基金会专职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。

四、    聘用工作人员坚持尊重知识、人才、公开、公正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。

五、    各部门根据工作任务,按照“科学合理、精干高效”的原则,设置岗位,提出用人计划,报理事会核准。

六、    基金会所招聘人员经过审查录用后,经试用期合格后,方可正式使用。

七、    试用期表现不能胜任该岗位工作的,基金会可以随时终止使用,并按实际工作日发给试用人员工资。

八、    员工一经录用,应与基金会签订聘用劳动合同,双方共同遵守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管理

九、    所有基金会工作人员均应遵守基金会各项规章制度。

十、    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定:

1、         各尽职守,服从领导。

2、         维护本基金会名誉,坚持与任何有损本会名誉的行为作斗争

3、         加强自身品德修养,不得收受与本会有业务关系单位或个人的馈赠。

4、         不得假借基金会名义招摇撞骗。

十一、本制度由本基金会秘书处负责解释。

华侨茶业发展研究基金会

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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